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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东拒收房租怎么办

http://esf.tj.soufun.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10 月10 日 网络

义乌一百多万外来人员中,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的人需要租房子,其中还有很多是因为经营需要而租用店面房。假如你就是这个庞大群体中的一员,面对时下频发的租房纠纷,你知道如何化解吗?

昨天,记者专门就房屋出租当中一些常识性的问题,邀请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何建余,来为读者进行一一解答。

房产税必须由房东交纳

“现在的房屋租赁合同,简单的也有,冗长的也有,可以说是各式各样,五花八门。一般来说,比较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中,以下内容是必不可少的,比如,出租房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及支付期限、支付方式,以及随同租赁物的维修等。”律师何建余以一种相当“法律”的口吻描述当下房屋租赁合同。

谈到目前一些房屋租赁合同中比较常见的问题,何建余律师举了几个例子。首先是关于房产税的问题。在很多租房合同中,房东都主观地约定“房产税应该由承租人交纳”,“其实,这是不合理的,《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》中明确规定:房产税必须由房东交纳。”

还有一种,房东和承租人双方都比较模糊的,就是关于保证金的问题。一般来说,房东不得向承租人收取除租金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,现在很多房东都要求承租人先交一笔保证金后才肯租房,这种情况下,在合同期满后,如果承租人没有出现违约情况,保证金应如数退还。

签订合同有几个“须知”

现在多数房屋租赁合同都是房东自拟的,这些合同有一个“通病”,就是写得比较乱,意思表达不清晰,最重要的是里面往往会出现一些过分甚至不合法的条款。对此,何建余建议,承租人在遇到这种合同的时候,务必要看仔细,发现不合理的条款要当场提出,或者找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后,才可签字。

随着社会的发展,房屋租赁合同也在“与时俱进”。以前租房一般只用于居住,往往是“找个屋檐就行”,现在,租了房子后,都要装修一番。所以,装修过的房子在租期到了后,相关物件归属的问题,也开始写进租房合同了。还有,一些一年以上的长期租房合同都要约定租金年上涨幅度,以确保房东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不受损失。

如何有效对付“拒收房租”

“前几年,义乌房价每天叫涨,还出现了房东拒收房租的怪现象。”何建余说,比如有些合同一签就是几年,但合同里规定的房租可能是每年涨个百分之几,房价上涨过快,导致少数房东“后悔”了,出了“绝招”——拒收房租。“确实,按照合同法规定,在约定的时间内,承租人如果没有及时将租金交到房东手中,可以视为承租人违约,主动放弃续租权。因此,很多房东就利用这一点,躲着不见人,希望对方找不到自己,以达到目的。”

何建余对少数房东的这种做法也提出了对策:一是找居委会或第三方证人,在他们的陪同下找到房东,即使房东不肯收钱,至少也可以留下自己主动交过房租的证据;二是通过公证提存的方式,把租金交到公证机构,再通知房东来拿钱。

“其实,说到底这是房东的不讲诚信行为,房价的上涨是市场的客观现象,不受个人的控制,如果房价上涨了,房东就要加租金,那房价下跌了,承租人损失又由谁来负呢?”何建余律师说。

责任编辑/liyizhen.hn.z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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